2021年南京高新技能企业申报重视关键问题剖析
5.转让的专利无原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证明,无法判别原专利获取时刻和所有权人。
1.研制费用核算不清、辅佐账不完整、不标准或暂未树立。需按《作业指引》相关要求编制研制费用辅佐账,归集研制费用。
3.研制费归集不合理,如研制人员年均费用远低于一般人员水平,直接投入占研制费总额的份额过高,不同研制项目开销金额、结构彻底相同。
7.高新技能企业申报单位托付外部研制开销与附件资料产学研协作协议所列不一致,如某研制项目为产学研协作项目,但该项目研制结构明细表中无托付外部研制开销。
1.高新技能产品收入核算不清,归集不标准。如总收入核算不精确,投资收益或经营外收入未计入总收入。
2.证明资料单一,大都为准则或文件,无执行状况。如研制奖赏仅有准则,无执行状况。
2.会计报表中各年度数据不一致,且无差异状况阐明。如2015年报表中上年数据与2014年报表中期末数据不一致。
3.会计报表附注发表的管理费科目明细中无研制费用数据,或发表的研制费用数据与专项审计报告中研制费用数据不一致,差异较大。
4.含子公司的高新技能企业申报单位会计报表为公司兼并报表,含子公司数据。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资料单一,仅有转化作用证明资料,如出售合同、发票,样品图片等,无科技成果技能证明资料。
1.科技人员资料简略,格局不标准,不符合要求,如花名册、名册中无法判别是否为科技人员。
2.专项审计报告所附表格不标准,未按规则的款式列示。如未分年度、分项目列示、所附表格单位为元,按要求应为万元,保存两位小数。
3.专项审计报告中核算研制费占比,高新技能产品收入占比时,出售收入、总收入口径过错,出售收入应为主经营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收入总额减去不纳税收入。
5.财务报表数据、税务系统中报税数据、专项审计报告数据,三者不一致,差异较大。回来搜狐,检查更多